艺术系团总支 关于红旗团支部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 评选工作的办法
2020-06-19 14:41:28   来源:   点击:

艺术系团总支

关于红旗团支部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

评选工作的办法

 

  1. 评选条件

1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推荐人选的政治面貌必须是团员,成绩有不及格的学生不能推荐。

2、优秀团干部的推荐人选必须是班级团干部、系团学会干部或校团学会干部。 

3、优秀团员的学期综合素质学分量化统计在班级前40%。优秀团干部的学期综合素质学分量化统计在班级前30%

4、在特殊时期期间,带头响应党团组织号召,在志愿服务、社区报到、关爱服务、网络宣传等项目中表现突出,依法科学有序参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;或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,每学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5次者优先推荐。以上均需提供佐证材料。

5、团龄在一年以上(截至2020430日),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。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。

6、凡在评选学期内受过党、团、行政处分,或受到校、系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学生没有参评资格,所在支部不得被评选为红旗团支部。

7、系团学会干部评选条件,在名额多于1人的情况下,则按音乐、美术两专业平均分配名额,若成奇数名额,则在各科成绩合格前提下按综合素质学分由高到低依次分配,若学分并列,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评选。

二、评选名额

优秀团员:班级团员总人数的10%

优秀团干部:班级团干部按各团支部团员总人数的3%;系团学会干部按总人数的5%

红旗团支部:系班级团支部总数的10%

如已是优秀团干者,不再给予优秀团员名额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 1.各团支部要对先进评选工作高度重视,认真考核评估,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的提名(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)须经其所在团支部充分审核,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,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评选产生。

2.各团支部要通过评比查找不足,促进集体建设。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,表彰先进,宣传典型,在各支部树立起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范,真正达到评选的目的。

3. 严格把关,保证质量。团总支严格按照评选标准,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。

4.系团总支对各支部上报材料进行审核,对不符合评选条件和要求的申报个人,将取消其评选资格,并取消所在支部的该名额。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艺术系团总支

202032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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