艺术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
2020-06-19 14:44:08 来源: 点击:
荣誉种类
(一)个人奖项
1.三好学生;
2.优秀学生干部;
3.公寓先进个人;
(二)集体奖项
先进班集体。
获奖条件
第一条 申请个人奖项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(一)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 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;
(二)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,无违纪处分记录。
第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“三好学生”:
(一)校级三好学生
1.在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社会实践、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优良;
2.热爱专业,勤奋学习,成绩优良,本学期学习总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%;
3.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,能扶持正气,热情支持学生干部工作,抵制不良倾向;
4.自觉参加体育锻炼,讲究卫生,身体健康,精力充沛,积极参加生产劳动;
5.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前30%。
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“优秀学生干部”:
校级优秀学生干部
1.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各项管理规定,在同学中起到模范、骨干和桥梁作用;
2.工作积极主动,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,大胆管理,原则性强,成绩突出;
3.作风正派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;
4.学习目的明确,成绩优良;
5.所负责的学生会、学生团体、班级等无重大违纪现象;
6.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前30%。
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“公寓管理先进个人”
1.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公寓管理规定,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;
2.工作积极主动,能大胆管理,原则性强;
3.能很好的团结宿舍其他成员,促进宿舍同学和谐发展;
4.没有受到过学校纪律处分。
第五条 每学期根据《河南测绘职业学院班级量化考核办法》按比例评出“先进班集体”。
班级工作成绩量化考核分值
- 一.早操:分值为15分。
二、自习:分值为10分
三、学习成绩:分值为26分。
四、班级卫生:分值为15分。
五、文体政务:总分值为15分。
六、日常行为规范:10分。
七、好人好事:分值为5分。
八、违纪处分:分值为2分。
九、班级学生流失率:2分。(注:新生流失率从新生入校一个月之后开始统计。该项扣满2分为止。)
评选比例:
1.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0%;
2.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比例为学生干部总数的20%;
3.“先进班集体”评选比例为学生班级总数的25%;
4.“公寓管理先进个人”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宿管干部、宿舍长总数的10%。
评选时间及程序
第一条 各种奖项的评选,坚持个人或集体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。
第二条 个人或集体根据各奖项奖励条件提出申请。班级对个人奖励进行讨论和民主评议,辅导员进行综合评议,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。
奖 励
第一条 经评选获得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的,给予公开表彰,并给予以下奖励:
1.三好学生等先进个人:学校授予荣誉称号,颁发证书和奖品;
2.先进班集体等先进集体:学校授予荣誉称号,颁发奖状和奖品。
第二条 被评为省级“先进班集体”、“红旗团支部”荣誉称号,学校颁发奖金300元,上级有文件规定的,按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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