​艺术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
2020-06-19 14:44:08   来源:   点击:

艺术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

 

荣誉种类

(一)个人奖项

1.三好学生; 

2.优秀学生干部;

3.公寓先进个人;

(二)集体奖项

先进班集体。

获奖条件

第一条  申请个人奖项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(一)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 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;

(二)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,无违纪处分记录。

第二条 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三好学生”: 

(一)校级三好学生

1.在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社会实践、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优良;

2.热爱专业,勤奋学习,成绩优良,本学期学习总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%

3.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,能扶持正气,热情支持学生干部工作,抵制不良倾向;

4.自觉参加体育锻炼,讲究卫生,身体健康,精力充沛,积极参加生产劳动;

5.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前30%

第三条 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优秀学生干部”:

校级优秀学生干部

1.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各项管理规定,在同学中起到模范、骨干和桥梁作用;

2.工作积极主动,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,大胆管理,原则性强,成绩突出;

3.作风正派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;

4.学习目的明确,成绩优良;

5.所负责的学生会、学生团体、班级等无重大违纪现象;

6.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前30%

第四条 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公寓管理先进个人

1.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公寓管理规定,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;

2.工作积极主动,能大胆管理,原则性强;

3.能很好的团结宿舍其他成员,促进宿舍同学和谐发展;

4.没有受到过学校纪律处分。

 第五条 每学期根据《河南测绘职业学院班级量化考核办法》按比例评出先进班集体

班级工作成绩量化考核分值

  1. .早操:分值为15分。

二、自习:分值为10

三、学习成绩:分值为26分。

四、班级卫生:分值为15分。

五、文体政务:总分值为15分。

六、日常行为规范:10分。

七、好人好事:分值为5分。

八、违纪处分:分值为2分。

九、班级学生流失率:2分。(注:新生流失率从新生入校一个月之后开始统计。该项扣满2分为止。)

 

评选比例:

1.“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0%

2.“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学生干部总数的20%

3.“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为学生班级总数的25%

4.“公寓管理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宿管干部、宿舍长总数的10%

评选时间及程序

第一条  各种奖项的评选,坚持个人或集体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。 

第二条  个人或集体根据各奖项奖励条件提出申请。班级对个人奖励进行讨论和民主评议,辅导员进行综合评议,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。

 

 

第一条  经评选获得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的,给予公开表彰,并给予以下奖励:

1.三好学生等先进个人:学校授予荣誉称号,颁发证书和奖品;

2.先进班集体等先进集体:学校授予荣誉称号,颁发奖状和奖品。

第二条  被评为省级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,学校颁发奖金300元,上级有文件规定的,按规定执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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